根据交易所通知,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将增加日盘集合竞价,郑州商品交易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将新增日盘前撤单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针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08:55至09:00)增加一次集合竞价。
(1)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夜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20:55至21:00)进行,其日盘集合竞价在日盘第一小节开始前5分钟(8:55至09:00)内进行。
(2)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在无夜盘交易小节的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8:55至09:00)内进行。
(3)日盘集合竞价与现有开盘集合竞价逻辑一致,集合竞价前4分钟(8:55至8:59)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8:59至9:00)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交易者可以在日盘集合竞价申报阶段对夜盘交易时段未成交的指令进行撤单。
二、自2023年5月26日起,对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在同一交易日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交易者可以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指令进行撤单,但不支持报单。
(1)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详细内容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详细内容
(3)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公告 详细内容
(4)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