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
6月19日下午,上交所发布了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和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的公告。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案,此次修订内容如下:
一、指数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
二、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证券将依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计入上证综合指数。
答记者问摘要: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是否会影响指数的连续性,是否会影响投资者观测市场行情?
答:本次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借鉴国际代表性指数编制调整的做法,拟采用无缝衔接的方式进行,即指数编制方案变更生效日点位与前一交易日点位无缝衔接,生效日实时点位基于前一交易日收盘点位及样本股当日涨跌幅计算。因此,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的实施不会影响上证综合指数的连续性,不影响投资者观测市场行情。
上交所关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的公告
为及时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的表现,为市场提供投资标的和业绩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7月22日收盘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编制方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www.csindex.com.cn)。
上交所关于明确科创板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所涉基准指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以下简称科创50指数)实时行情将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为明确科创板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自科创50指数实时行情发布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以科创50指数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第十五条所称基准指数,用于计算科创板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并据此认定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本所将根据科创板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评估和调整上述基准指数,并向市场公告。
三、本所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