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战争期间,波兰人格拉吐斯为俄军官,其父亲是波兰留布林制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波兰经营甜菜制糖。格拉吐斯负伤休养期间,发现东北的自然环境适宜种植甜菜。从波兰寄来甜菜种子,在东北种植试验成功,开始筹建甜菜制糖厂。
1905年,波兰留布林制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万卢布,派来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在黑龙江阿什河畔,兴建了一家甜菜制糖厂,名为阿什河精制糖股份有限公司。制糖设备购自波兰及俄国,并有以骨炭脱色的精糖设备、压制方糖设备及压粕设备。只因成本及销路关系压粕设备闲置未用。甜菜种子从地中海沿岸、波斯等地引进。生产能力为日处理甜菜350吨,1908年12月厂房建筑和设备安装全部竣工投入生产。掀开了中国甜菜制糖历史的第一页。
阿什河糖厂不重视对甜菜的种植和管理,不与农民直接订立合同又不加指导、检查。而是通过“买办”,每交售1布特甜菜买办可取得4厘钱的报酬,买办之下设5名“巡视人”,工厂根据收购量给以适当报酬,巡视人之下还各设15名腿子,但报酬由巡视人自理。工厂为了刺激农民种植积极性,除每垧免费供给0.6~0.7布特种子外,还于春播前与发放种子同时,每垧支给预付款6元,第一次除草(五月末)和第二次除草(六月末)时每垧再付2元,计每种甜菜一垧共预付哈大洋(是当时吉林省官银号发行的纸币,每元约等于银元0.8元)10元。
这些种子及预付款,都通过买办交与农民,难免剥削行为,糖厂无法保证播种面积和生产需要的甜菜。加以农民对种植甜菜一无所知,种植技术又复杂,需用劳力及运费较多,对种甜菜不感兴趣。承担种植面积多少要视春季所预付款多少而定,使工厂处于被动地位,无法保证按生产计划取得甜菜。收购价也有所波动,一般是每布特0.15~0.18元,于交售次日直接付与农民。
由于原料供应不足,又经营不当,加之俄国砂糖输入影响较大,又值“一战”暴发,卢布贬值,生产经营不利。到1926年卖给哈尔滨松江制粉公司,由犹太人卡干负责经营。又因负债过多,于1928年停产,出典给哈尔滨纽约花旗银行,典期一直没有生产。1932年犹太人崔克满以800000日金赎回,改进技术恢复生产,改称崔克满制糖庄。1934年由于日本施加压力被迫实行合营,厂名改为北满制糖株式会社阿什河制糖工场,资金定为200万日元,其中日方占52%,崔克满占48%。双方各委厂长一名,日方厂长负责原料,崔方厂长负责制糖生产,后因崔克满委派之厂长被迫离职,崔亦退出股份。自1944年起,北满制糖株式会社遂全为日本人所有。
日本人经营时废除过去通过买办布置甜菜种植的办法,由厂方直接与农家订立合同,并设置农业技师和检地员,除以阿城县为中心外还在周家、拉林、城高子等地设农务人员驻在所收购甜菜,并在三岔河设采种站自采甜菜种子,甚至标榜着种甜菜不仅为糖厂提供原料,也是为了“振兴农村”,“繁荣经济”。甜菜加工量虽有提高,但极不稳定。
1945年该厂卖给英藉犹太人老巴夺父子有限公司,改为松江制糖股份有限公司。抗战胜利后,1946年松江省人民政府接管,变为公私合营企业。1947年省政府投资30亿元,收买了该厂股份的51%,改称松江省制糖股份有限公司。1950年成为省营企业。1955年,改称黑龙江省阿城糖厂。阿什河糖厂开机后20年产糖量见下表。
东北在甲午战争后,成为俄国的势力范围,日俄战争后又沦为日本的势力范围。俄国和日本先后在东北引种甜菜制糖。俄国首先将甜菜引入东北,并且设厂榨糖。随着俄国在东北战场失利,日本人掌控了东北,有关甜菜糖制作事宜由日本人接管。
1924年3月15日《中外经济周刊》对甜菜在我国东北引种以及甜菜糖炼制情况作了如下报导:
南满之种甜菜,实始于一九○六年。时赵尔巽为奉天将军,纳日本儿玉大将之劝告,招聘日本人为技师,于奉天设立农事试验场,试种甜菜,此实南满生产甜糖之嚆矢也。研究结果,成绩颇好,赵氏复请北京政府予以赞助,由中日合资,举办一大制糖工厂,嗣为国人反对而罢。而农事试验场,除长春日领事馆仍继续试作外,其余各处,亦均无人注意及之矣。1913年,日人创办满铁产业试验场,翌年即于本分场各地,试办种植甜菜。至1915年,更扩张范围,推及于各地之苗圃,并委托各地农家举行栽培试验,其后认为成绩优良,遂于该年底设立南满制糖公司于奉天,吸收甜菜,并输入瓜哇原料糖以补不足,而南海制糖事业于是勃兴。继起者,有日本帝国制糖公司。1922年,南满制糖公司又于铁岭设立分场。南满甜菜事业,自是亦日见发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