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接近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注册制在制度设计层面,可归纳为“三取消”及“三强化”:“三取消”即取消对发行价格、节奏、规模的行政管制;取消发审委,建立由交易所审核发行上市,向证监会注册生效的发行上市审核制;取消分板块设置的发行条件,实行差异化的上市条件,增强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三强化”即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强化发行人的诚信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强化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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