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月18日,该中心发布《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称,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泰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通知》显示,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购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