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数据9月25日讯,9月2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土地制度、产业用地、存量盘活、地下空间、城乡市场、海洋开发6个方面出台31条支持措施。包括,在房地产热时期采取“竞自持”方式调控地价而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在去化周期18个月以下区域,企业可在依法补缴出让金后,转为可售入市。支持存量商办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自持商办物业招商入市等。为优化存量、保市场主体,《方案》允许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针对以往为调控房地产热而采取“限地价、竞自持”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属于所在行政区和所在板块一手住宅去化周期均在18个月警戒线以下的项目,依企业申请,经报广州市土委会审议及原出让方同意,权利人补缴出让金后,可将自持住房转为可售住房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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