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数据9月30日讯,东阳光公告,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两家公司拟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6亿元人民币(含),合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2亿元人民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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