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实施,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了解到,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央视新闻)
2. 上海第三批上半场集中供地7宗地块全部成功出让,4宗封顶摇号
10月11日及12日,上海第三批上半场集中供地7宗地块全部成功出让,总土地出让金197亿元,成交楼面均价19697元/㎡,7宗地块中4宗封顶摇号,2宗底价成交。中指研究院上海高级分析师陈炬兰介绍,参拍房企均为国央企,民企退出本次土拍,参拍房企数量明显减少,土拍热度较第二批次出让有所下降。(证券时报)
3. 海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5%
10月12日,海南省住建厅公告,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8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购房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签订合同并办理备案后,可向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机构对购房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从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中提取合同约定的购房首付款,并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属于预售房屋的,代付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4. “认房不认贷”政策显效:9月北京新房、二手房成交量涨超三成
9月份,北京“认房不认贷”政策发酵,促进购房需求释放。其中,新房市场在“金九”促销及供应力度增加背景下成交止降回升;二手房市场情绪升温明显,成交步伐加快,综合北京9月份数据看,新房、二手房成交套数均涨超三成。(澎湃)
5. 多城放宽限购之后,限售松绑也在路上
多城放宽限购之后,限售松绑也在路上。10月11日晚,浙江绍兴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所有商品住房限售取消。据了解,此前浙江嘉兴、宁波都已逐步放开限售。过去几个月,许多核心二线城市纷纷全面放开限购,包括沈阳、南京、大连、兰州、青岛、郑州、合肥、武汉等城市,但是全面放开限购限售的只有合肥、郑州、沈阳、大连等地。随着宁波、绍兴加入,限售松绑队伍进一步扩大。(上证报)
6. 桂林:“十四五”以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46万套
近日,据桂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十四五”以来,该市通过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等方式,累计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46万套(间),完成“十四五”发展目标的70%,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据了解,该市紧密结合“居住+产业”发展模式,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园区生产配套提供给入驻企业,专门成立运营管理子公司对建成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统一运营,引进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实施专业化管理,配套活动场所,丰富租户生活,还将公交车延伸运行至产业园区内,方便租户出行。
7. 南京银行:调整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对2023年利息收入等影响有限
10月13日,南京银行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积极落实相关监管要求,依法有序推进调整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对2023年全行利息收入、净息差影响有限。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健康稳健,经营业绩良好。今年9月8日,南京全面取消限购,结合南京市情实际,对多项措施进行明确,包括:落实国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据最新要求明确,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8. 福州公积金中心:2022年4月至今解决购房首付资金2.79亿元
近日,福建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告介绍提取公积金付首付的情况,自2022年4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执行以来,共为1961户家庭解决购房首付资金27939万元。据观点新媒体过往报道,福州市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此外,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的通告。截至2023年8月31日,该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443.2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93亿元(含贴息贷款余额0.4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为87.74%。
9. 沈阳:2023年第三季度存量住宅用地共344宗,较第二季度减少约4.7%
10月12日信息,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公布《沈阳市2023年第三季度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示》。截止至2023年第三季度,沈阳存量住宅用地共344宗,用地总面积2437.33公顷,其中未动工土地面积约396.79公顷,已动工未竣工土地面积2040.54公顷。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约756.90公顷。相较于2023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沈阳存量住宅用地各项数据均有所下降,其中项目总数减少约4.7%,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减少约3%。据细则显示,其中,未动工土地69宗,辽中区19宗、浑南区18宗、铁西区10宗、于洪区6宗、皇姑区4宗、沈北新区4宗、沈河区4宗、大东区2宗、和平区2宗;已动工未竣工土地275宗,铁西区53宗、沈北新区50宗、于洪区45宗、辽中区30宗、浑南区22宗、大东区19宗、皇姑区19宗、苏家屯区14宗、和平区12宗、沈河区11宗。
10. 宁波象山: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贷款比例降至20%、二套降至30%
据“象山发布”10月12日消息,宁波象山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对首付比例和套数认定做出了相应调整。自2023年9月28日起,首次首套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到20%;对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的)的二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到30%。目前,象山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如果是在2023年5月1日后在宁波市范围内购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分别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上浮50%。同时,如果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可提高20%。按照目前象山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在象山的高级层次人才,首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二孩家庭,最高可贷款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