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学人》报道,在《学徒》这档真人秀节目播出的14季中,特朗普高兴地解雇了200多位参赛者,只因为他们任务失败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如今担任总统的第二个任期,特朗普发现,解雇那些受“有正当理由才可解雇”法规保护的联邦机构负责人,可不是像在电视上那样,轻轻一指就能搞定的。
最近,他向美国最高法院紧急提出申请,希望大法官们赋予他在现实生活中也能像电视上一样,拥有不受限制的开除权。
阻碍他的是一项来自富兰克林·罗斯福执政时期的判例——“汉弗莱诉美案”(Humphrey’s Executor v United States)。
1933年,罗斯福因对贸易政策的分歧,以及对方反对“新政”计划,试图解雇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五位委员之一威廉·汉弗莱(William Humphrey)。
汉弗莱起诉了罗斯福,虽然第二年他去世了,但在1935年,最高法院判他胜诉。几十年来,“汉弗莱案”确立了一项原则:总统没有无限的解雇权。
这一判例保护了那些由国会设立、拥有“准司法”或“准立法”权力的行政机构的独立性,比如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等。
根据“汉弗莱案”的精神,地方法院裁定特朗普无权解雇由拜登分别在2021年和2022年任命的两名官员:凯茜·哈里斯(Cathy Harris,绩效制度保护委员会(MSPB)成员)和格温·威尔科克斯(Gwynne Wilcox,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成员)。
根据法律,MSPB的成员只有在“效率低下、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时才能被解雇。而NLRB的成员,必须经过正式通知和听证程序,且只能因“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而被解雇。
由于特朗普没有给出任何这些理由,仅仅因为他认为这两人不会支持他的政策,因此法院判定他的行为无效。
法院表示,哈里斯和威尔科克斯必须被恢复职务。金融市场也在密切关注他们的命运,虽然并不是因为大家对这两个机构有多热情。
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紧急申请中,特朗普方面称这些法院裁决“站不住脚”。申请中写道,总统“不应被迫把行政权力交给与政府政策背道而驰的机构负责人,哪怕只是一日——更别说是法院审理此案所需的数月时间”。
文件还指出,近年来最高法院的一些裁决,正在逐步削弱“汉弗莱案”的权威。
比如2020年的“塞拉法律诉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案”(Seila Law v CFPB),法院裁定总统可以无理由解雇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负责人。这项5比4的裁决认为,“汉弗莱案”只适用于那种“多成员、且不掌握重要行政权力的专业机构”,而不适用于由单一负责人管理、并拥有实权的机构。
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赛·普拉卡什(Sai Prakash)认为,这次的“特朗普诉威尔科克斯案”可能将彻底终结“汉弗莱案”的法律地位。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威尔·鲍德(Will Baude)也表示,大法官“几乎肯定会”终结“汉弗莱案”。
不过他也指出,这么重大的改变,可能不会通过最高法院紧急审理通道直接完成,因为大法官们通常不愿在这种程序下做出深远的改变。这意味着法院可能会采纳政府的建议,把此案转入常规审理程序,并在5月安排特别口头辩论,以便在7月前裁决此案。
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斯蒂芬·弗拉德克(Stephen Vladeck)认为,阻止法院推翻“汉弗莱案”的最大障碍是美联储的地位,这样的裁决将对美联储产生潜在影响。
美联储和它的主席从未完全远离政治影响,比如尼克松曾在1972年大选前要求主席伯恩斯降息。特朗普也曾在任期内后悔提名鲍威尔为美联储主席。最近,特朗普还表示,在2026年5月鲍威尔的任期结束前他不会更换鲍威尔(他在理事会的任期至2028年结束)。但如果特朗普再次对鲍威尔不满,而“汉弗莱案”又被推翻,那他就有更大空间去解雇美联储主席。
弗拉德克指出,美联储的独立性基于《联邦储备法》,而这个独立性的法律与宪法依据,和哈里斯与威尔科克斯受到的保护是一样的。
普拉卡什教授认为,最高法院可能会想办法把美联储和其他“普通机构”区别对待。“所有人都觉得美联储是个例外,”他说。
一种可能的做法是,国会可以剥夺美联储的监管权,仅保留其货币政策职能。一个“去监管化”的美联储,或许能避免总统干预其主席。
芝加哥大学的鲍德预测,不论国会是否行动,法院可能会找到某种方式来避免就美联储做出直接裁决,甚至在未来的案件中为它单独设例外条款。
不过,如果最高法院在接下来几周将“特朗普诉威尔科克斯案”列为正式审理案件,那么这将是最高法院连续第二年以特朗普案件作为收官大戏,讨论总统权力的界限。(去年在“特朗普诉美国案”中,大法官以6比3裁定,总统在很多情况下享有对刑事起诉的广泛豁免权。)
如果保守派多数大法官再次支持特朗普对总统职权的扩张性宏愿,他可能会进一步探索总统权力的边界到底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