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闻
1.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共9章78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华社)
2. 平均年化净值涨幅为3.64%,个人养老金理财全部斩获正回报
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9日,全市场存量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成立以来平均净值增长率为5.54%,平均年化净值涨幅为3.64%,且全部斩获正回报。受访人士表示,在货币、财政两宽环境中,未来个人养老金理财投资环境依然较好,并建议通过投资权益等多元化资产配置,不断提升收益潜力。(中国基金报)
3. 广电总局要求加强微短剧片名审核:拒绝哗众取宠、低俗庸俗,不渲染极端对立、复仇、暴戾、焦虑
12月21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加强微短剧片名审核),其核心要义是对微短剧片名出现的不良倾向进行及时纠偏,并在导向、体例、艺术等方面提出新要求。由平台负责自审的“其他微短剧”内容违规问题虽已大幅减少,但片名哗众取宠、低俗庸俗的顽疾严重拉低了微短剧行业整体形象,亟待治理。据了解,流量、利益成为部分微短剧制作和播出平台敢于在片名方面走偏、打擦边球的重要动因。对此,管理提示提出,“小程序类微短剧为刻意追求投流效果,片名问题尤为严重,必须严加整治。”为及时纠正和扭转部分微短剧在片名上的跑偏倾向,管理提示就加强片名审核工作,分别在导向、体例和艺术上提出新要求。
4. 深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五城签署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
据深圳公积金官微,深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五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签约仪式12月19日在深圳举行,五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五个城市将在多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四项合作:一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无差别服务,加快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缴存贷款信息互认,减少办事材料。二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合作城市缴存职工在本地购买住房,房屋套数认定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三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联查,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办理便捷化。四是共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共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5. 遏制高收入网红偷税漏税有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总结来说,就是以后网络上的直播、购物、社交、视频等平台,都要按季度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上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首先,《规定》明确,外卖员、快递员、家政员、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司机这些人的收入信息,可以不报送,所以不会影响这些“小哥”们的税负。另外,平台上的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的税负也不会变。比如,咱们开个网店,每个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那就不用交增值税。再比如,咱们是某家网店的打工人,如果一年的收入不超过12万元,享受各项扣除后,也基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谁会受到影响?主要是那些虚假申报、偷逃税的少部分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像一些网红、主播,他们的涉税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央视新闻)
6. 证监会: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对于因新旧规则切换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可与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沟通过渡期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将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原已享受过渡期政策的单家保险公司,2025年过渡期政策原则上不得优于保险公司原过渡期最后一年享受的政策。
个股新闻:
1. 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金公司公告,因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夯实“看门人”责任。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2. 国信证券:收购万和证券96.08%股权事项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批复
国信证券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2024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3. 上交所:已对东方集团、ST东时等公司违规行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20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0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4单、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8单。上交所已对东方集团、ST东时等公司违规行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4. 证监会: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
5. 豆神教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豆神教育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海尔生物: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停牌
海尔生物公告,公司与上海莱士正在筹划由海尔生物通过向上海莱士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莱士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证券拟于12月23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7. 新易盛: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被立案调查
新易盛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该事项现处于调查阶段,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高光荣因其个人转让股票事宜被立案调查,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天顺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天顺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王普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普宇立案。本次立案调查仅针对王普宇个人,与公司无关,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王普宇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