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五城签署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深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五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签约仪式在深圳举行,五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署《推动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五个城市将在多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四项合作:一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无差别服务,加快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缴存贷款信息互认,减少办事材料。二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合作城市缴存职工在本地购买住房,房屋套数认定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三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联查,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办理便捷化。四是共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共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2. 浙江落笔全省首笔支持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贷款,首笔1600万元贷款已发放到位
记者从人行浙江省分行获悉,近日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发放浙江省首笔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已建成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贷款,系浙江全省首笔,该笔贷款授信金额7000万元,首笔1600万元贷款已发放到位。据了解,本次发放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用于支持金华地方国有企业收购近200套已建成商业房,由收购国企自持并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3. 广东:1—11月份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3.8%,降幅连续8个月收窄
广东统计局发布数据,1—11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4.6%;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在大规模设备更新带动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8.4%,其中工业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9.8%。工业投资增长6.9%,占全部投资比重继续提高至37.1%。新动能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0.8%、10.4%,其中,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13.6%,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16.3%。基础设施投资下降0.2%,降幅比1—10月收窄0.5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19.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5.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3.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6%,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3.8%,降幅连续8个月收窄。
4. 郑州:中心城区新编住宅项目容积率不超2.5,将住宅层高下限升至3米
《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完成最新修订,并印发、实施。其中提到,树立提升住宅品质导向,要求中心城区新编住宅项目容积率不超2.5,新增对阳台进行立体绿化住宅的设置要求,将住宅层高下限升至3米;提出放宽生活性街道的居住项目临路商业设置要求,重拾城市街道活力与烟火气息;将住宅机动车充电设施同步配建比例由原有的10%上调至30%,全面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5. 多地宣布“取消公摊”,购房有望实现“所购即所得”
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商品房公摊面积问题,近期出现了新变化。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宣布,“取消公摊”或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取消公摊面积,意味着未来将能实现购房“所购即所得”,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6. 中国房地产报社评:金融要深入发挥稳楼市的“活水”作用
中国房地产报文章指出,接下来的稳住和巩固楼市止跌回升工作,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都还有很大的挖潜空间,尤其是金融政策、金融工具要因应时局及时创新调整。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洞察大势在消费端把控政策新出台的时间和节奏,如进一步降准降息,对群众呼吁适度降低住房按揭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利率作出新回应。一方面,审时度势创新工具加大存量商品房收储力度。另一方面,切实要做好房地产“白名单”信贷资金审批后的及时落地。在纾困企业这件事情上,地方政府同样也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例如省级政府有责任帮助本省头部民企降低债务负担,必要时可以考虑入股。
7. 南京11宗住宅用地成功出让:收金101.19亿元,2宗溢价成交
江苏省南京市20日成交11宗住宅(包括涉住宅)地块,成交总额101.19亿元,用地面积47.28万平方米。本次出让地块中有两宗溢价成交,其余均底价成交。出让文件显示,这两宗地块建成的房屋均由指定单位定向收购。
8. 山西太原市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日,太原市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施行商品房项目封顶预售、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序推进“交房即交证”。此外,太原市还将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有力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山西日报)
9. 深圳安居房合同满10年可补缴价款申请领红本
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2024年12月23日该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以及继承、结婚离婚权利人变更等内容。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购房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本次出台的政策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具体规则。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10. 龙湖集团已于12月18日偿还10.5亿港币银团贷款
龙湖集团(00960.HK)已于12月18日偿还10.5亿港币银团贷款,至此,其于2025年1月2日到期的94.5亿港币银团货款已提前偿还完毕。
11. 海南: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海南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二十条措施》已正式印发,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在强化权益保障方面,《措施》明确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范围和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并健全新就业群体诉求办理机制,建立新业态行业性、区域性涉及劳动者权益集体协商机制,同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海南日报)